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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春光 为绿充“植”

资讯 用户:宁古薄 11270℃

天初暖,日初长,人间三月好春光。春风如贵客,一到便繁华。在第46个植树节来临之际,闽侯法院开展“植树添绿正当时 人居环境增颜值”义务植树活动,为美丽山水添砖加瓦,让山更绿、天更蓝、水更清。

3月12日上午,闽侯法院与福建高院、福州中院、闽侯林业局以及福州大学、闽江学院等单位在闽侯县白沙镇河沃村法官林联合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活动现场,大家自发组成团队开始植树,铁锹飞舞,泥土翻腾,各个环节有条不紊地进行着。经过数小时的努力,共栽种150多棵福建山樱花、桂花树苗,众人的汗水浇灌出一片崭新的绿色天地,一株株树苗疏密有致地挺立在春风中,焕发出无限的生机与活力。

植树活动结束后,闽侯法院生态庭负责人张海风在生态司法保护宣教基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围绕森林资源保护、水土流失防治等内容,结合生态保护典型案例,向现场师生及工作人员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大家纷纷表示,今天的活动不仅体会到植树造林的意义,还对“绿色司法”有了更深的认识,今后要积极做参与植树造林、低碳出行等低碳生活的践行者,并引导身边人成为环境保护的参与者,共同构建美丽家园。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下一阶段,闽侯法院将深入贯彻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理念,紧扣新时代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需求,切实发挥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职能作用,推进预防为主、损害担责、司法修复的有机统一,积极构建全链条生态环境保护新模式,以司法力量扮靓绿水青山的生态颜值。(叶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