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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督导会在宁乡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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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婷)4月3日, 湖南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三检察部主任王洪涛一行四人对长沙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工作进行督导并在宁乡市检察院召开调研座谈会。长沙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周亚红,宁乡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文广及区(县、市)两级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共计三十余人参加座谈。会议由长沙市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副处级检察员宫平主持。

座谈中,宁乡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勇汇报了“清风蓝”职务犯罪检察办案团队建设经验。区(县、市)院就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和遇到的困难问题进行了交流发言。长沙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张佳莉对长沙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汇报和分析。湖南省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熊焕喜从注重抓好办案团队研习能力,将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等学习常态化,借智借力提升办理重大复杂案件能力,注重办案方式方法,提升办案质效等方面对下一步职务犯罪检察工作进行部署。

周亚红对长沙市检察机关进一步推动全面履职,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提出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在办案中将落实政治要求摆在第一位,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二是要树立法治思维。切实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体现检察机关的专业素养。三是要严格落实配合制约机制。注重构建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衔接顺畅的体制机制,合力推进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工作高质量发展。四是要加强请示汇报。对于疑难复杂的重大敏感案件要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及时请示报告,加强统筹指导,提升办案效果。五是要依法规范履职。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发挥提前介入作用,确保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六是要严守办案纪律。不断提升个人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坚守底线、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

王洪涛对长沙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予以肯定,并就下一步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持续深化反腐败工作提出了四个方面要求:一要压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机制建设,纵向推进 “一体化”建设,强化市检察院的主体责任。二要完善体制机制。要进一步设置、优化职务犯罪检察办案质量评价体系和考核体系,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绩效管理,提高办案检察官的工作积极性。三要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聚焦高标准建设职务犯罪大要案办理团队,坚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选派精干力量组建大要案办理专业化团队,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办案组,各级院检察长或主管院领导担任办案组长,形成检察一体化办案合力。四要增强争优培优意识。组织开展深度挖掘精品案例、优秀法律文书、优秀庭审等活动,营造创先争优的办案氛围,不断提升职务犯罪检察工作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打造长沙检察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