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通过落实执法监管正面清单制度、制定执法计划、非现场监管等途径,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
深化执法正面清单管理。落实《河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强化清单企业动态调整和信息公示。充分发挥正面清单示范引领作用,让正面清单企业真正感受到政策的实惠,促使其他企业加强环境管理,争取被列入正面清单范围。对列入正面清单企业,推行非现场执法检查,利用信息化、自证守法等手段实施“无打扰”监管,避免出现环境违法行为。对不符合政策要求企业移出正面清单范围,真正实现执法与守法的良性互动。目前,我县移出正面清单企业1家,最终12家企业被列入2024年执法监管正面清单。
开展“一证式一体化”执法。依据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梳理重点行业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情况,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排污许可正面清单管理及监控、监测、12369环保举报热线等情况,确定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的排污单位清单。对排污单位环评手续、污染防治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等情况全流程全要素进行一次性执法检查,把排污单位存在的各类环保问题一次性发现到位、服务指导排污单位一次性整改到位、把排污单位违法行为一次性查处到位。
优先实行非现场监管。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12369举报平台、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视频监控、污染防治设施用水(电)监控等技术手段,对非现场监管的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执行报告、自行监测数据、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真实性等开展核查。对排污单位初次实施未依法填报排污许可登记表、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数据不全、未按规定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或未按规定公开信息等违法行为且危害后果轻微的企业预警和督办。对于非现场监管中发现突出环境问题的,及时开展现场检查。
科学制定现场检查执法计划。无计划不执法。2024年,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依据履职要求,科学统筹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等所有现场检查任务,结合监管执法力量、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情况制定年度现场检查计划,并按月细化落实。如果因上级临时部署重大执法行动等特殊情况,将对现场检查计划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要求,落实现场检查计划。将所有检查对象纳入名录库,按区域、行业、规模等科学分类管理。日常监管执法要统筹整合检查对象的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环境管理水平、守法状况、信用评价、信访投诉等信息,设置不同的检查比例。专项监管执法活动,按照专项检查对象和时间要求,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制度。将检查计划、检查结果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
下一步,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将积极探索、不断优化执法方式,瞄准生态环境“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刚性目标,全面提升环境执法能力,为打好升级版的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的保障。(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