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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川法院巡回法庭进校园 学生“零距离”观摩庭审

资讯 用户:贺滨 1260℃

5月16日,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将庭审现场搬进临川区龙津中学,对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公开开庭审理,本次庭审采取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临川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教体局有关负责同志与400余名师生现场“零距离”“全景式”观摩庭审,线下分课堂由辖区其他中学组织师生同步在教室收听收看庭审,深切感受司法的权威性和法律的严肃性。

当日15时许,随着巡回审判法庭法官法槌敲响,庭审正式开始。法院经开庭审理查明,2020年7月,被告人肖某在明知上线可能利用自己的银行卡从事“跑分”的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进行支付帮助。经查,被告人肖某转账金额共计876万余万元,非法获利400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肖某当庭表示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法院根据被告人肖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其具备的量刑情节,当庭作出宣判,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肖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宣判后,被告人肖某表示认罪伏法。

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课堂,案例是最鲜活的普法教材。临川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把“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庭审观摩等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宣传活动,为文明和谐校园建设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许卿卿 武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