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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小事 | 株洲市天元区法院刘伟良荣获全省法院2023年度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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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审判庭)庭长刘伟良同志政治立场坚定,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率先垂范,为维护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做出了较大贡献,先后获得“全市法院先进个人”、“全市法院岗位标兵”等荣誉。

刘伟良同志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能不折不扣执行好上级党委、法院及院党组的决策部署。

近三年刘伟良同志个人结案700余件,无一件因工作失误被发改或引发信访。其办理的株洲化工学院拆迁协议纠纷案件,涉被拆迁户380多人,处理难度大,但案件公正处理后,各方当事人均满意,拆迁工作顺利进行,避免了重大群体事件发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了上级法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其带领全庭干警办理涉“保交楼”案件200余件,为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作出了突出成绩。

刘伟良同志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省法院“十二条禁令”,廉洁自律,面对不义之财不动心不伸手,多次拒绝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宴请、红包,得到群众好评,树立了新时代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李明)